公主童话


 

公主童话


      女儿:所有公主童话里,我最喜欢的是灰姑娘。虽然她不是公主。你呢?

       我:为什么?我喜欢人鱼公主

     因为故事的结尾很美好

      为什么不是人鱼公主?一切的公主中,她最高尚:勇敢、温柔、良善、忍耐。

      因为她最后化成了泡沫,太凄惨了。我不喜欢凄惨的故事      

     每个女孩都有个公主梦,需要一个白马王子来成就的公主梦。谁让我们是读着童话故事长大的呢。童话故事是假的吗?是的。但为什么人们还要读?因为反应了人共同的心理。人人喜欢灰姑娘,她是锦鲤,人人希望自己是下一个。王子给她的,不仅仅是爱情,是完全的拯救。她挣扎维生的苦难就此结束,从此鲜花着锦、烈火烹油。虽然故事以仙德瑞拉的善良和勇敢作铺垫,希望人们会认为她的美好结局是她的美德的报偿,但人们并不这么认为。从柏拉图开始,有那么多哲学家,尝试去论证为善的人才是幸福的,但这种企图最终失败。眼见着作恶的人长命百岁、富贵荣华,那些论证都显得苍白无力。

     人鱼公主的爱情,真实得多。安徒生终生未娶,据说他爱的姑娘不爱一个穷困潦倒的教师,所以,他深谙求不得之苦:从她义无反顾地追求爱情开始,人鱼公主的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这是她为他舍弃了家园、动听的歌喉,甚至灵魂的回报。需要外在的力量,才能获得不灭的灵魂。爱上了一个不爱你的人,会化成泡沫的,你的付出是泡沫。这多么符合人们对爱情的观感。可是安徒生远不是人们想象的那样功利。安徒生说,人鱼变成了精灵,和其他精灵一样,经过300年的修行行善,可以为自己制造出一个不灭的灵魂,进入天国。这种信念,让安徒生潦倒落魄的一生熠熠闪光,是贫穷、坎坷遮挡不住的光芒。所以人鱼公主的雕像和他的雕像,屹立在海边,成了丹麦的象征。

     我教女儿诵读斯拉德克的童话,金子美铃的露珠,诸如此类童趣盎然的诗作。她机灵,淘气,喜欢穿粉色的公主裙,做着公主梦。有个8岁的小女孩对我说,我不相信公主故事,他们都是假的,相信公主的人都是傻子。面对这个早熟的孩子,我不知该说什么。我的宝贝,我想留住她的天真无邪,如同留住她甜美的笑容。即使有一天,她要为此付出代价。是的,所有的童话都会破灭的。可是,还是会有些什么留下来。

 

爱情最好的模样

嫣然,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喜欢她,因为世间少有善与美兼备的女孩子。我遇见她的时候,她已经30岁了。可说她是女孩子,毫无违和感,因为她的天真、她的纯洁、她的美。许多二十岁的女孩,已经不再天真。但她有种魔力,永葆天真,这正是深深吸引我的地方。我开玩笑说,如果我是男孩,会成为她众多的追求者之一的。她听了,爽朗的大笑,笑声如银铃般清脆,露出编贝般小小的、整齐的牙齿。阳光仿佛在脸上流淌,令我想到流光溢彩这个词。

     我非常好奇,这么美的女孩子,留到了30岁,还没有出嫁。更好奇的是,甚至没有男朋友。她说,我看起来一点儿也不随和。可是后来,却发现,我是这么好相处的人。每晚饭后我们在校园里闲逛。她漫不经心地讲,同时还能眼观四路、耳听八方地提前和我预告:前面在修路、那边有围栏……。逛遍了校园里每个角落,她告诉我,这个黑漆漆地大楼,是个机密实验室,那边的楼是新修的……。毕竟,她从本科预科开始,在这里已经呆了近10年了。我们的闲逛偶有惊喜:走过一天僻静的小路,有户人家围着竹篱,感觉发现了桃花源,结果发现,竹篱围着的庭院里,竟然养着一只孔雀:把孔雀当宠物的人家,是什么样人?我们驻足等待主人出来,但悄无声息,天黑了,不得不离开。

      东一点西一点地拉家常,她的故事慢慢在我头脑里成型。嫣然14岁的时候,喜欢同班一个男生,可她发现,那个男生似乎喜欢另外一个女生。天天心猿意马,无心读书。就这样混过了初中、高中,凭关系到了这个大学读预科,然后读了大学。那时候,同时有4个男生追求她。而她以为,她永远不会爱别的人了,所以就挑了一个,对他说,我们一起找找感觉吧。结局自然是毕业就分手。毕业后回到家乡,见到了那个令她梦萦魂牵的男生,见到他的那一刹那,她觉得,她不喜欢他,不,这不是她喜欢的那个男生。

嫣然自然不缺追求的人。她成了一个医生的白月光,他会一生缅怀她吧。还有个她的学生爱上了她,当然只能远离。再后来,嫣然嫁给了一个大她许多、其貌不扬、离过婚的男人,她从前的老师。身边一个势力的朋友,直接说:美得可以去选王妃的人,可惜了。嫣然生于优渥的家庭,对于金钱与权势,没有那样的渴望。

分别后3年再见,她请我吃印度风味的大餐。街边芙蓉花盛开,我们吹着风,不着边际地瞎聊。多愁善感的人,在她面前都会觉得不自然。和她在一起,我和她一样大笑,一样以戏谑和自嘲谈论自己的生活。似乎生活本来的面目就是这样,认真,就显得很可笑,像装在套子里的人。我们分别了,也不打电话,不写信,不像个挚友,真正是君子之交。见她马尾不见了,剪了齐耳短发,像个贤妻良母的样子了。她的鬓边,已经有了白发。我笑问:为谁辛苦为谁忙,怎么都长白头发了。她还是漫不经心:天天追韩剧熬夜到深夜2点。那天晚上,我们东拉西扯聊家常,嘻嘻哈哈、没心没肺,然后挥挥手毫不在乎的再见,没有半句客套。道别后,站在霓虹闪烁的街头,那些青春的华年随着阵阵花香迎面扑来,我的泪纷纷地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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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最好的模样,总是在梦里。那里有无边的温柔,无边的默契,无边的理解,无边的爱。

 

爱我,请爱我的灵魂

    每个长相平平的女孩子,都会对简·爱的话心有戚戚:我贫穷、不美,如果上帝赋予我美貌和财富,我会让你爱上我,如同我爱上你一样。这是个有趣的灵魂胜过千篇一律的美貌的典型案例。出身卑微、相貌平平的家庭女教师,比出生贵族、美貌高傲的布兰奇小姐,可爱得多。前提是,罗伯特能欣赏其貌不扬的家庭女教师的灵魂。前提是,罗伯特年轻时娶了一个美貌无德的女子为妻,她让他付出沉重的代价:她疯了,他的余生几乎毁了。

         勃朗特三姐妹才华卓异,却只有夏洛特在死前半年步入婚姻殿堂。夏洛特年轻时有过热烈的初恋,却没有在合适的时机遇见她爱的人。她太知道现实的爱情的条件了。那促成了罗伯特和简爱的婚姻的,是一系列的变故:罗伯特的妻子烧毁了庄园,并且自尽,罗伯特的眼睛瞎了。简爱在黑暗的荒原,听到了罗伯特的呼唤,放下自尊回到了庄园。所有这一切,还是不够的。简爱从她远房舅舅那里,获得了一大笔遗产。她改变不了平凡的相貌,但她能改变她的阶层。有了财产的简爱,才够资格做庄园的女主人,那些有形无形的障碍,才得以拆除。


    爱一个人,依赖很多很多的条件,很多很多的铺垫,很多很多的偶然。那夜星光灿烂,流星照亮了她的眼睛,所以爱上了她。一个学音乐的朋友,很浪漫。她说她爱一个男生,只因他写字的样子。多数的人,只爱美丽的皮囊。美丽的爱情诗句,比美好的爱情,多得多。因为爱情是那么脆弱,其产生难以捉摸,维系也甚为艰难。记得在美国的时候,课堂上Mark老师让我们讨论一个故事:

   一个女子得了皮肤病,变得越来越丑陋。深爱着她的丈夫,在出去旅游回来之后,由于事故,眼睛瞎了。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她照顾了他一辈子,先离世了。朋友叹息说,从此再没有人照顾你这个瞎子了。她的丈夫说,我的眼睛从来没有瞎,我是为了让她心安。

     Mark问我们,如果换作是你,你能做到像那个男主人公吗?没有几个诚实的人,能给出确定无疑地肯定答案。人鱼公主的可贵在于,她的爱,突破了人性的限度。正如伦勃朗说,因爱而爱,是神,因被爱而爱,是人。爱之艰难在于,即使你能爱一个人永不更改,却不能不猜忌他会如此待你。

     爱我,请爱上我的灵魂吧。它不会衰老,不会病弱,不会残缺。相反地,它会随着岁月的积淀,更加丰富、更加醇厚动人。但是,当我遇见倾慕的人,还是有足够的清醒说,如果,在开花的季节遇见你。

    

殉情或殉道

    我祝贺我的诗人朋友布克大病痊愈,他说,生在这样的时代,每一天都是在殉道。我问:殉什么道?他想了想说,没有情可殉,只好殉道。不过这话,却大有哲理。为什么人活着,得殉点儿什么?


     读过很多爱情小说,多数已经忘了。随着年龄渐长,常常会想起的,是玛格丽特·杜拉斯,虽然只读过她两本小说。但这已经足够我常常凭吊她,借着她的作品。她的作品曾被封禁,因为某些露骨地描述床笫之欢的内容。不过,她那些性描述唤起的不是荷尔蒙,是侵入骨髓的荒凉。她的主要小说,都有着相似的结构:一个白人女子和一个殖民地的亚洲男人。《情人》里的白人少女,生活在殖民地越南。有一个为了糊口而勉力挣扎的母亲,一群无赖的哥哥。十五岁的白人少女的未来,只有靠自己。而她除了美貌,一无所有。她打扮得如同应召女郎,在码头遇见了她的猎物:一个富有的华裔男人。她向他要钱,满足她不知餍足的哥哥们的贪婪。这个男人,与她的背景格格不入、散发着没落腐朽的传统时代气息:穿着长衫,抽鸦片,软弱,依赖他的父亲生活,还有家室。她却眷恋他的温情,爱上了他。这是杜拉斯的自传体小说,她一生在追忆、不断去重述的爱情故事。 《广岛之恋》里的法国女记者,与殖民地日本的工程师发生了婚外的恋情。工程师说,战争已经结束了。她说,不,还没有,到处都是战争。两具交结纠缠的躯体,她眼前浮现的,却是满目疮痍,被原子弹炸毁后的广岛,还有,她痛楚而屈辱的初恋:她爱上了德国军官,二战结束时,德国军官牺牲了。来不及悲痛,她被剃头示众,被众人羞辱,以惩戒她爱上敌对国军官的失德。她对日本工程师的爱,与她的这段痛苦经历纠结交织,难舍难分。分离前的夜晚,她来到了港口的露天咖啡馆,夜晚的凄凉与虚空无边无际。她要和他分离,回到她幸福的家里,她的丈夫和孩子身边。

     她的小说,没有唯美的爱情,甚至连伤感都没有,却打着现实的痛楚烙印。我想,她比谁都深入体察过活着的虚空与悲凉。炽烈的生命激情,无处安放的灵魂。她一生情史丰富,也许这无数的恋情,都抵不过那单薄的初恋。她年轻时跟随戴高乐闹革命,后来又批判左翼政府,她永远过不了安稳的日子。她靠写小说维生,靠烈性酒和爱情活着。

       我一直认为,殉道的秋瑾,与杜拉斯是同一种人。虽然她们具有如此不同的外在表征。秋瑾这样才貌双全、又自视甚高的女子,是做不了高官显宦家庭的金丝雀的,她一定会冲破牢笼飞走, 她是伊卡洛斯那类的人,她的双翼可以折断而自毁,却抑制不住她飞翔的愿望。她反抗的不是封建制度,而是禁锢她的牢笼。可以设想,生活在另外一个时代,她会反抗别的。

    张爱玲饱含沧桑地说,生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种爱,不是千疮百孔的。杜拉斯说:爱情,不是一粥一饭,不只是抚摸、亲吻,是庸常生活里的英雄梦想。把她从三流情色小说家区分开来的,正是这个英雄梦想。我想说的是,生在这个千疮百孔的世界,过着这样千疮百孔的生活,需要英雄梦想。所以,90岁的杜拉斯仍然在恋爱。

 

什么是爱情

    柏拉图的书,很适合三五好友一起读。真正的大师从不做作,不说教。苏格拉底走在路上时常常会忽然沉思起来,然后一动不动站在那里几个小时。在大家依次颂赞爱神时,喜剧家阿里司托芬由于打嗝不止,让名医厄律克西马库跳过他先说。名医给他开的止住打嗝的方子,包括:屏住呼吸、含一小口水,找东西戳戳鼻孔……。柏拉图辛辣地讽刺普罗塔哥斯被庞大的追随者队伍包围,卖弄他的论辩技巧。读到这些惟妙惟肖的细节,通常会令人笑岔了气。因此,很容易产生朋友欢聚的快感。

柏拉图的《会饮篇》,正是朋友相聚聊天说笑的场景。只不过,是一群爱智者歌颂爱神,畅谈爱情。这群人中,有智者、名医生、戏剧家、诗人。从他们的谈话中,能找到有史以来人类关于爱情的最瑰奇的想象。苏格拉底的论证,沿袭了一贯的对话风格,不过这次,苏格拉底不是智慧的助产士,而是求问人,神秘的有女巫风范的狄奥提玛是启发者。你为什么会爱一个人?是爱你所有的,还是你所没有的?是爱自己所没有的。你认为这个被爱者的身上,具有你不具备的美好品质,是吗?是的。

苏格拉底借狄奥提玛之口,说,爱不是对美本身的企盼,而是在爱的影响下企盼生育,生育儿女,或者在其他心灵中播下自己的种子,生产智慧及各种美德。所有创造性的技艺都起这种作用,留下不朽的作品和英名。如果要论证爱是创造的原动力,可能没有比苏格拉底的论证更强有力吧。处于爱情中的人,——一种癫狂的状态,很轻易地把一切打上自己心灵的烙印。

苏格拉底,是面对阿尔基比亚德这种令众生颠倒的人都坐怀不乱的。他不是凡夫俗子,他所说的爱情,当然不是普通人能理解的爱情。他说,不能过早献身于肉体之美,而要学会把心灵美看得比形体美更为珍贵,由此进一步导向思考法律和体制之美,并发现各种美之间的联系与贯通,并得出结论:形态之美并不是最重要的。当他用双眼注视美的汪洋大海,凝神观照,他会发现在这样的沉思中能产生最富有成果的心灵对话和最崇高的思想,最终涌现神奇的美景,达到普世之爱。如果说人是生活值得过,那么全在于他的灵魂在这种时候能够观照美本身,并且不再受黄金、俊男等形体美的迷惑。亲眼看到天上之美的人,能够使美的真相成为他自己的东西,只有这种时候,人才会加速拥有真正的美德本身,而非与美德相似的东西。这样的人,可以称作神的朋友。最后,阿尔基比亚德这位美男子,用他与苏格拉底交往的事实论证说,苏格拉底正是这样的人。

 

神的爱

圣经里说,神是爱。但对于一切未曾经历的人说,这是空洞的。

今天是加拿大国庆日。由于瘟疫,只有网上虚拟庆祝活动。加拿大是个民风淳朴、容易产生归宿感的国家。我觉得需要庆祝一下,庆祝这里新的生活。清晨淅淅沥沥的小雨终于止住,天气晴好,初夏的清风醉人,我们决定去一个农庄采摘Haskap莓。坐在车上的我,看无边的蓝天白云,看窗外一掠而过的辽阔的草原、树林、房舍。真喜欢这种广阔无边的壮丽,天没有尽头、草原没有尽头。我在这里,很小很小。那和煦的风里,有温柔的絮语和爱的信息,令我的心中一直回旋着一首诗歌:

当第一次遇见了你,

我的心,充满欢喜。

哈利路亚,喜乐满溢,

主耶稣,充满在我里。

到了目的地,仍旧是无垠的草场、成片栽植的各色庄稼。另外一家人,一个父亲带着三个孩子来采摘,我向他们打招呼:hello, 回去的时候,路上碰到另外几家人,我也一路微笑致意。在这里,陌生人相互之间问安是礼仪。

 可是,对我,不是礼仪。礼俗之事是虚伪的。我是真心问候他们,在我被神的爱照耀的时候,看见的每一个人,我都想向他们问安,并且告诉他们,主耶稣爱你。阳光普照大地,不问缘由,神的爱也是这样。当不信主的朋友和我倾诉生活和工作中的烦恼的时候,我能说的唯一一句安慰的话,也是主耶稣爱你

柏拉图凭对真理的热爱,几乎碰触到至高的真理。我曾经是多么赶不及地要抓住这个世界的每一个美好片段,信主后才发现:最富有成果的心灵对话和最崇高的思想,都在主里。他是美的汪洋大海,是美本身,这个世界所有的,不过是碎片和返照罢了。所以这个世界最美好的诗句都是信徒写的。钉十字架的圣约翰写道:黑暗的夜晚,带着向往在爱里被点燃,哦,幸福的际遇,我无人觉察地往前,我的居所处于安息里。On a dark night, Kindled63 in love with yearnings — oh, happy chance! —I went forth without being observed, My house being now at rest),新生铎夫写到:基督自己去到他要去之处,那里是他们的心和珍宝所在,那里是我们的生命所藏的高处。一天天有声音说:来,进入你永远的家,在呼召贵重的灵魂去那里,不要问我能否舍。”……我真想去学基督教文学。

  人要殉道或殉情,因为人的心灵,需要一个安居之所。当我们的心灵依附于某个人或事物,会觉得安心。生活的艰辛与琐碎,有了一个更高尚的目标,才有了意义与价值。所以,福楼拜写包法利夫人,因有伤风化知之名被封后,他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在他眼里,包法利夫人比多数的庸众高尚得多,只不过,她的生命激情如飞蛾扑火般扑向了爱情。只是,爱情没有给她带来她渴望的满足,只带来了毁灭。

人的爱里,充满了自爱的痛楚与得到对方的爱的要求,无尽地纠缠与沉溺。神的爱,如同火中燃烧的荆棘,荆棘永不烧毁,神的爱源源不竭,喝了这水,才能不渴。祂是美善本身。拥有祂,才会拥有美德,挣脱由这个世界与人的生命本身而有的种种不自由。我爱你,因为神把爱世人的爱,馈赠给我,这是自然照耀出来的,没有要求没有纠结,如同白云出岫,如同微风轻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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